【法律效力位阶】法律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07-01T01:00:00+08:00
【公布日期】1988-07-01T01:00:00+08:00
【时效性】有效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07-01T01:00:00+08:00
【公布日期】1988-07-01T01:00:00+08:00
【时效性】有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
(1988年7月1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施行。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