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6-04-08
  【生效日期】2006-04-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联合公报




一、应柬埔寨王国政府首相洪森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6年4月7日至8日对柬埔寨王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同洪森首相举行了会谈,会见了诺罗敦・西哈莫尼国王、参议院议长谢辛和国民议会议长韩桑林。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加强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访问取得了成功。
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柬埔寨王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柬埔寨王国卫生部关于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柬埔寨王国邮电通讯部关于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项目柬埔寨段建设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与柬埔寨王国暹粒及吴哥保护管理局关于保护吴哥古迹二期项目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柬埔寨王国政府提供30辆消防车的换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柬埔寨王国政府赠送一台集装箱检测设备的换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派组对援柬埔寨国家植物园项目进行考察的换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柬埔寨王国政府提供2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贷款总协议》、《中国政府优惠贷款柬埔寨电信项目贷款协议》。
二、双方回顾了中柬建交以来两国关系的发展历程,对中国历代领导人和诺罗敦・西哈努克前国王陛下共同缔造和精心培育的中柬友谊的不断发展感到高兴,对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所开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富有成果的合作感到满意。
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国内形势的发展情况。中方对柬埔寨人民在西哈莫尼国王和以洪森首相为首的王国政府领导下,在维护政局稳定,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拓展对外交往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表示祝贺。中方重申尊重柬埔寨王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柬埔寨人民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愿继续向柬埔寨经济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柬方高度评价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支持中方关于建立“和谐亚洲”的倡议和努力。双方表示相信,中国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柬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柬方将继续坚定地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包括“法理台独”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中国政府为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所作的一切努力,希望中国早日实现国家统一。中方对柬方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三、 双方一致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推动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两国政府决定建立中柬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
(一)巩固传统友谊,增进相互信任。两国领导人共同缔造和精心培育的传统友谊是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在新的世纪应该进一步发扬光大。双方将加强高层互访,扩大两国政府各部门、议会、政党、军队及地方和民间团体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巩固和加深相互理解与信任。双方同意以2008年两国建交50周年为契机举办系列庆祝活动,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使中柬友好世代相传。
(二)推进经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经贸合作日益成为双方关系不断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双方决心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挖掘合作潜力,加强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双赢。
1、加强两国经贸合作委员会的作用,全面规划、协调和推进两国经贸合作,进一步提高合作的效率和水平。
2、开拓双边贸易的新途径,推动双边贸易持续增长,努力实现2010年两国贸易额达到10亿美元的目标。柬方感谢中方向柬418种产品提供特惠关税待遇。中方愿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扩大柬商品进口。
3、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形式多样、长期互利的合作。中方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加强与柬方在基础设施建设、矿产和油气开发、机械制造、纺织品加工等领域的合作。柬方欢迎中国企业参与柬经济建设,愿为中方企业在柬开展贸易、投资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三)拓展合作领域,推进全面合作。双方同意加强在农业、交通、文化、教育、卫生、信息产业、体育、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及地方和民间的交流与合作。双方支持两国对口友协在增进两国民间交往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欢迎上海市与金边市、海南省与磅湛省、云南省与暹粒省结为友好省市,支持双方更多的省市加强合作与交流。
(四)扩大政党、议会交往,交流治国理政经验。两国都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展经济、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相同任务。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政党、议会在各个层次的友好交往,通过各种途径,交流治国理政经验,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五)扩大两军交往,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双方同意深化和扩大两军交往。按照两国《打击跨国犯罪合作协议》精神,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
(六)加强双、多边协调,维护共同利益。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外交磋商,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密切协调与配合,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为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做出贡献。
1、加强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协调与配合。双方主张,安理会改革应根据国际关系民主化原则,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通过广泛深入的讨论,达成共识。
2、共同推进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致力于落实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方重申继续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中方赞赏柬方在担任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国和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协调国期间,为推进中国与东盟合作发挥的积极作用。双方愿加强协调,共同举办好中国―东盟纪念峰会及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其他纪念活动。
3、加强在东盟―中日韩、东亚峰会、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亚洲合作对话、东盟地区论坛、亚欧会议、亚拉论坛、世界贸易组织等机制中的协调与配合。中方希望看到柬埔寨早日参加亚太经合组织。
四、双方对温家宝总理访柬取得的重要成果表示满意,一致认为此访把两国关系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温家宝总理对柬埔寨政府和人民热情周到的接待表示感谢。
温家宝总理欢迎洪森首相出席今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纪念峰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洪森首相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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