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7-16
  【公布日期】2009-07-16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316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9]2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09年7月29日至30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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