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7-16
【公布日期】2009-07-16
【时效性】有效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13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演出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潘玮柏,于2009年7月26日到广东东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7-16
【公布日期】2009-07-16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人歌手潘玮柏到广东东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317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13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演出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潘玮柏,于2009年7月26日到广东东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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