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施行日期】2009-09-01
  【公布日期】2009-07-30
  【时效性】有效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南府发〔2009〕70号)




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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