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07-24
【公布日期】2009-07-24
【时效性】有效
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更名为“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英文名称变更为“NIPPONKOA INSURANCE CO.,LTD China Gene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请你公司尽快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07-24
【公布日期】2009-07-24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700号)
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更名为“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英文名称变更为“NIPPONKOA INSURANCE CO.,LTD China Gene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请你公司尽快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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