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淮南市
  【施行日期】2009-07-09
  【公布日期】2009-07-09
  【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控制拆除山南新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大通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控制拆除山南新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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