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7-22
  【公布日期】2009-07-22
  【时效性】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我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田金钢(市委常委、市委农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雪峰(市长助理、市农经委主任)

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杨志宏(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 聪(市发改委副主任)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书敏(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清梅(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存州(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山岳顶(偃师市正县级干部)

董宏道(孟津县副县长)

王应峰(新安县副县长)

白 力(伊川县副县长)

牛 刚(宜阳县副县长)

赵瑞智(汝阳县副县长)

周永伟(洛宁县副县长)

杨海龙(栾川县副县长)

李振军(嵩县副县长)

王新峰(涧西区政协副主席)

段建国(西工区副区长)

李益玲(老城区副区长)

冯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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