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7-22
【公布日期】2009-07-22
【时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成 员:刘孟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孟红兵(市建委主任)
王心杰(市公安局副局长)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苗欣欣(市劳动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局局长)
黄清旭(市规划局局长)
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
赵 震(市交通局局长)
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王须才(市农业局局长)
张玉琪(市林业局局长)
郭引强(市文物局局长)
孙海洋(市地震局局长)
王晓予(市纪委常委)
郑瑞晨(洛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银仓(人行洛阳中心支行行长)
白中初(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韩晓滨(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主任)
王山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重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7-22
【公布日期】2009-07-22
【时效性】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成 员:刘孟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孟红兵(市建委主任)
王心杰(市公安局副局长)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苗欣欣(市劳动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局局长)
黄清旭(市规划局局长)
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
赵 震(市交通局局长)
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王须才(市农业局局长)
张玉琪(市林业局局长)
郭引强(市文物局局长)
孙海洋(市地震局局长)
王晓予(市纪委常委)
郑瑞晨(洛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银仓(人行洛阳中心支行行长)
白中初(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韩晓滨(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主任)
王山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重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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