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7-13
  【公布日期】2009-07-13
  【时效性】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引黄入洛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快洛阳市小浪底南岸节水型生态农业灌区引黄入洛工程建设步伐,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引黄入洛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田金钢(市委常委、市委农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雪峰(市长助理、市农经委主任)

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徐 聪(市发改委副主任)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清梅(市环保局副局长)

余 杰(市文物局副局长)

张洪恩(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移民办主任)

董宏道(孟津县副县长)

山岳顶(偃师市政府正县级干部)

段建国(西工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王长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洪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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