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7-29
  【公布日期】2009-07-29
  【时效性】有效
  

深圳市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方案》(深府办〔2007〕164号)以及我市2009年上半年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7室,邮编:518026,联系电话:82105435、82108735,传真:8200171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确不符合聘任要求的,取消拟聘人员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招考单位在公示期满1个月内将拟聘人员材料报我局审批。最终是否聘任,以我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附件:深圳市2009年上半年拟聘任公务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人事局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