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7-21
  【公布日期】2009-07-21
  【时效性】有效
  

转发卫生部关于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批复

(深卫函〔2009〕423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2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生部关于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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