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7-17
【公布日期】2009-07-17
【时效性】有效
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是为适应深圳市城市规划工作的需要,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由深圳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首家法定机构。中心借鉴市场管理机制,履行特定公共职能。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深圳城市发展策略、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法定图则、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项目的技术管理;负责城市重大问题、重要政策的研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与修订;承担全市规划研究成果的系统化和信息化管理等。
中心于2008年6月正式成立,内设发展研究部、公共政策部、地区规划一部、地区规划二部、交通市政部、技术标准部和行政管理部。大部分人员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科背景涵盖城市规划、建筑学、交通、市政、经济地理、信息工程、生态环境、土地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众多专业。
为适应业务发展,拟招聘燃气工程师一名,详见《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一)和《聘任制职业技术人员职位说明》(附件二)。
有意向者请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材料、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ghyjzx@szplan.gov.cn。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将通知参加我中心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录用。
详情请及时查询深圳市规划局官方网站: www.szplan.gov.cn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108房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人:刘慧杰 联系电话:0755-83949270
附件一: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聘任制职业技术人员职位说明
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二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7-17
【公布日期】2009-07-17
【时效性】有效
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招聘燃气工程师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是为适应深圳市城市规划工作的需要,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由深圳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首家法定机构。中心借鉴市场管理机制,履行特定公共职能。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深圳城市发展策略、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法定图则、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项目的技术管理;负责城市重大问题、重要政策的研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与修订;承担全市规划研究成果的系统化和信息化管理等。
中心于2008年6月正式成立,内设发展研究部、公共政策部、地区规划一部、地区规划二部、交通市政部、技术标准部和行政管理部。大部分人员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科背景涵盖城市规划、建筑学、交通、市政、经济地理、信息工程、生态环境、土地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众多专业。
为适应业务发展,拟招聘燃气工程师一名,详见《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一)和《聘任制职业技术人员职位说明》(附件二)。
有意向者请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材料、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ghyjzx@szplan.gov.cn。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将通知参加我中心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录用。
详情请及时查询深圳市规划局官方网站: www.szplan.gov.cn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108房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人:刘慧杰 联系电话:0755-83949270
附件一: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聘任制职业技术人员职位说明
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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