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7-13
【公布日期】2009-07-13
【时效性】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市直属综合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卫生局 管处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7-13
【公布日期】2009-07-13
【时效性】有效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市直属综合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卫生局 管处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