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7-13
  【公布日期】2009-07-13
  【时效性】有效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市直属综合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

市卫生局 医管处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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