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施行日期】2009-08-10
【公布日期】2009-08-10
【时效性】有效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决定苏敏华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苏敏华(010)66556385,66556355(传真)
刁锦辉(010)66556352,66556355(传真)
二○○九年八月十日
【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施行日期】2009-08-10
【公布日期】2009-08-10
【时效性】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部分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9〕70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决定苏敏华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苏敏华(010)66556385,66556355(传真)
刁锦辉(010)66556352,66556355(传真)
二○○九年八月十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