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教育部
  【施行日期】2009-08-12
  【公布日期】2009-08-12
  【时效性】有效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教基一[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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