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8-06
  【公布日期】2009-08-06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加拿大籍大提琴家李垂谊和德国中提琴家赛尔蒂兹到北京合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48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4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加拿大籍大提琴家李垂谊、德国中提琴家赛尔蒂兹,于2009年8月29日至9月4日到北京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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