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8-11
  【公布日期】2009-08-11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SM家族演唱组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53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18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白玉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大唐亚太国际演出交流有限公司共同邀请韩国SM家族演唱组一行120 人,于2009年9月12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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