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8-14
  【公布日期】2009-08-14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55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09]1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深圳市红鼓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蔡妍,于2009年8月19日到四川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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