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8-25
【公布日期】2009-08-25
【时效性】有效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54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祥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株)艺感表演团一行13人,于2009年9月1日至2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审定的节目内容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8-25
【公布日期】2009-08-25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株)艺感表演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655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54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祥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株)艺感表演团一行13人,于2009年9月1日至2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审定的节目内容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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