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08-13
【公布日期】2009-08-13
【时效性】有效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平保寿发〔2009〕133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你公司2009年6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第六十二条的修改,并增加章程第八章第二节财务负责人。章程其余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第八章第二节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08-13
【公布日期】2009-08-13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759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平保寿发〔2009〕133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你公司2009年6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第六十二条的修改,并增加章程第八章第二节财务负责人。章程其余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第八章第二节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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