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08-24
  【公布日期】2009-08-24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811号)




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金胜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