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天津市
  【施行日期】2009-10-01
  【公布日期】2009-08-28
  【时效性】有效
  

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津政发〔2009〕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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