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03
【公布日期】2009-08-03
【时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将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组成督查调研组,就黔府办发电〔2009〕145号文件要求重点督查的内容,即日起到部分区(市、县)政府和重点部门开展督查调研,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九年八月三日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03
【公布日期】2009-08-03
【时效性】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3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将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组成督查调研组,就黔府办发电〔2009〕145号文件要求重点督查的内容,即日起到部分区(市、县)政府和重点部门开展督查调研,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九年八月三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