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31
【公布日期】2009-08-31
【时效性】有效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09―2015年)》,已经2009年8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31
【公布日期】2009-08-31
【时效性】有效
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09-2015年)自治区卫生厅
(藏政发〔2009〕4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09―2015年)》,已经2009年8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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