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20
  【公布日期】2009-08-20
  【时效性】有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南府办〔2009〕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更好地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空中水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领域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南宁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分管副市长

副 指挥长:南宁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各一名分管领导。

南宁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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