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14
  【公布日期】2009-08-14
  【时效性】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建立各县(市)和吉利区猪肉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9〕94号)




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各县(市)和吉利区猪肉储备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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