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08
【公布日期】2009-08-08
【时效性】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钼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对我市钼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钼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政 委: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顾 问:李胜平(市政协副主席)
组 长:沈庆怀(副市长)
副组长:刘三威(洛阳军分区副司令)
陈卫平(市政协副主席)
罗 慧(市长助理)
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于立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赵建国(市国土局局长)
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张玉琪(市林业局局长)
徐秋生(市黄金局局长)
李旭东(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效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保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新(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局长)
王跃欣(市国土局副局长)
赵 毅(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清梅(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富营(市安监局副局长)
秦安留(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世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龚国际(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副局长)
刘 军(洛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市钼资源整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赵建国(市国土局局长)
副 主 任:徐 新(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局长)
龚国际(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副局长)
王跃欣(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建刚(市煤炭局副局长)
张普义(市黄金局副局长)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8-08
【公布日期】2009-08-08
【时效性】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钼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钼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对我市钼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钼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政 委: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顾 问:李胜平(市政协副主席)
组 长:沈庆怀(副市长)
副组长:刘三威(洛阳军分区副司令)
陈卫平(市政协副主席)
罗 慧(市长助理)
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于立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赵建国(市国土局局长)
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张玉琪(市林业局局长)
徐秋生(市黄金局局长)
李旭东(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效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保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新(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局长)
王跃欣(市国土局副局长)
赵 毅(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清梅(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富营(市安监局副局长)
秦安留(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世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龚国际(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副局长)
刘 军(洛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市钼资源整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赵建国(市国土局局长)
副 主 任:徐 新(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局长)
龚国际(市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副局长)
王跃欣(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建刚(市煤炭局副局长)
张普义(市黄金局副局长)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