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8-31
  【公布日期】2009-08-31
  【时效性】有效
  

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课程统考成绩的通知

(深卫中发〔2009〕32号)




市、区中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

现将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课程统考成绩的通知》(粤中医办[2009]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要求将考试成绩录入(附件1)《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二、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二级学科)培训期满的中医住院医师,每年度学分取得60分以上,公共课统考合格,可申领合格证书。

三、大、中专毕业生申领合格证须取得医师资格证满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申领合格证须参加完第二阶段的培训(硕士满2年,博士满1年)。

四、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中医住院医师应向所在单位申报合格证,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和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卫生行政部门逐级申报,并向我委报送有关申领材料,由我委统一向省中医药局申报。

五、申领合格证书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报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另发邮件至zhongyichu308@163.com 。

2、《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3、《中医住院医师学分记录卡》(附件3)。

六、申报时间为9月30日前。

附件:

1、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课程统考成绩的通知(不对外公布)

2、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报批表

3、中医住院医师学分记录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小洪 2553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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