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8-01
  【公布日期】2009-08-01
  【时效性】有效
  

关于坪山田心山生态监测站规划选址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坪山田心山生态监测站规划选址,申请用地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400平方米。选址用地位于坪山街道赤坳水库西侧,现状为林地。

根据《深圳市东部新城规划》,该用地规划性质为林地,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经我局研究已原则同意选址,具体坐标见附图。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予以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szplan.gov.cn查询。

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邮政编码:518172)。

咨询电话:28918681 欧阳先生 传真:28908132

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二○○九年八月一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