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08-08
  【公布日期】2009-08-08
  【时效性】有效
  

关于宝安区科技局A008-0017宗地提高容积率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就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局A008-0017宗地提高容积率事项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A008-0017宗地位于新安街道(4区),面积7474.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办公展览)用地。1995年该局已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现状已建科技、展览、档案馆。现该局拟利用现状空地增建一座球幕天象馆,新增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 2009年8月8日至2009年8月14日。在公告时间内对该项目建筑指标调整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联系,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局 (http://www.szplan.gov.cn/)

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 (http://www.baplan.gov.cn/)

附件:宝安区科技局球幕天象馆设计方案图

联系人:潘竟 联系电话:26978494 传真:26978427

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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