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
【施行日期】2009-08-25
【公布日期】2009-08-25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王振范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列张敬辉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
邵晓春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国贤同志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列赵毅辉前);
杨晓明同志为市物价局副局长(列王亚卓前);
贺 凯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巡视员;
赵路军同志为市地震局局长;
王 钦同志为市地震局巡视员;
陈景云同志为市司法局巡视员;
王永耀同志为市物价局副巡视员;
赵志英同志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列马士香前);
周林波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慧艳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弗里同志为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景 才同志为市水政监察局局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郑懋晓同志为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迟荣程同志为市老年人大学校长;
王长文同志为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
邵晓春同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贤同志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明同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彪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邢其运同志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 钦同志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陈景云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志英同志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慧艳同志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王长文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路同志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
【施行日期】2009-08-25
【公布日期】2009-08-25
【时效性】有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振范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哈政干〔2009〕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王振范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列张敬辉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
邵晓春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国贤同志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列赵毅辉前);
杨晓明同志为市物价局副局长(列王亚卓前);
贺 凯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巡视员;
赵路军同志为市地震局局长;
王 钦同志为市地震局巡视员;
陈景云同志为市司法局巡视员;
王永耀同志为市物价局副巡视员;
赵志英同志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列马士香前);
周林波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慧艳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弗里同志为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景 才同志为市水政监察局局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郑懋晓同志为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迟荣程同志为市老年人大学校长;
王长文同志为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
邵晓春同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贤同志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明同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彪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邢其运同志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 钦同志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陈景云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志英同志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慧艳同志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王长文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路同志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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