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
【施行日期】2009-08-04
【公布日期】2009-08-04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2009年7月24日市政府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王小溪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安全生产和信访等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国家安全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方面的工作。
其他副市长工作分工不变。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四日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
【施行日期】2009-08-04
【公布日期】2009-08-04
【时效性】有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政办发〔2009〕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2009年7月24日市政府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王小溪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安全生产和信访等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国家安全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方面的工作。
其他副市长工作分工不变。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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