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施行日期】2009-09-01
【公布日期】2009-09-01
【时效性】有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提高后的价格水平见附表),自2009年9月2日零时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施行日期】2009-09-01
【公布日期】2009-09-01
【时效性】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09]23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提高后的价格水平见附表),自2009年9月2日零时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