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施行日期】2009-09-04
【公布日期】2009-09-04
【时效性】有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8号局长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申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核准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乙级升甲级/扩大专业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核准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2. 核准的乙级升甲级/扩大专业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施行日期】2009-09-04
【公布日期】2009-09-04
【时效性】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五批设备监理单位名单的公告
(2009年第85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8号局长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申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核准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乙级升甲级/扩大专业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核准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2. 核准的乙级升甲级/扩大专业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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