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施行日期】2009-09-14
【公布日期】2009-09-14
【时效性】有效
银川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程序,我部定于2009年9月16日―18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协助我部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戴祥
电话:(010)66556241
传真:(010)66556244
附件:银川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银川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组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
副组长:
金国兴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
联络员:
韦洪莲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副处长
成员:
陆 军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世平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冯银厂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系教授
于 群(女)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主任,高工
罗立斌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处处长,高工
丁 焰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政策研究部主任
哈振亚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控处处长
戴 祥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
王 欣(女)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施行日期】2009-09-14
【公布日期】2009-09-14
【时效性】有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环办函〔2009〕94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程序,我部定于2009年9月16日―18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协助我部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戴祥
电话:(010)66556241
传真:(010)66556244
附件:银川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银川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组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
副组长:
金国兴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
联络员:
韦洪莲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副处长
成员:
陆 军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世平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冯银厂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系教授
于 群(女)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主任,高工
罗立斌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处处长,高工
丁 焰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政策研究部主任
哈振亚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控处处长
戴 祥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
王 欣(女)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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