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9-01
【公布日期】2009-09-01
【时效性】有效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9〕8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福建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动漫产品。
此复。
二○○九年九月一日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9-01
【公布日期】2009-09-01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福建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9〕1717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9〕8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福建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动漫产品。
此复。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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