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9-09-07
  【公布日期】2009-09-07
  【时效性】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潘玮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75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60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九洲文化传播中心邀请美籍歌手潘玮柏,于2009年9月10日至1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七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