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09-02
  【公布日期】2009-09-02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872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09〕27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416,760,800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持有3,547,978,324股,占比65.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58,346,512股,占比1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7,083,804股,占比0.5%;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有541,676,080股,占比10%;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70,838,040股,占比5%;泰国盘古银行持有270,838,040股,占比5%。

请你公司对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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