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青海省经委
【施行日期】2009-09-14
【公布日期】2009-09-14
【时效性】有效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关于贯彻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制定机关】青海省经委
【施行日期】2009-09-14
【公布日期】2009-09-14
【时效性】有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贯彻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细则通知
(青政办〔2009〕18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关于贯彻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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