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9-24
【公布日期】2009-09-24
【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推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安排部门分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09年10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9-24
【公布日期】2009-09-24
【时效性】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推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安排部门分工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推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安排部门分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09年10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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