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9-14
【公布日期】2009-09-14
【时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一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9-14
【公布日期】2009-09-14
【时效性】有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一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一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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