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南昌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09-09
  【公布日期】2009-09-09
  【时效性】有效
  

南昌市政府关于命名南昌市2009年度文明广场、文明小游园(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样板路的通知

(洪府字〔2009〕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表彰在城市绿化建设中作出贡献的单位,经认真检查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以下单位的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样板路为南昌市2009年度“文明广场”、“文明小游园(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样板路”。具体名单如下:

一、文明广场:

1、青云谱区:八大山人广场

2、西湖区:象山文化广场

3、南昌市青山湖风景区管理处:体育公园广场

4、新建县:心怡广场

5、南昌市绿化管理处:八一广场

6、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桂花广场

二、文明小游园(街头绿地):

1、南昌县:体育公园(小游园)

2、红谷滩新区:赣江市民公园(小游园)

3、南昌市抚河公园管理处:南浦园(小游园)

4、湾里区:翠园(小游园)

5、南昌市绿化管理处:司马庙立交桥(街头绿地)

6、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湿地公园(街头绿地)

三、绿化景观样板路:

1、新建县:文化路

2、南昌市绿化管理处:阳明东路

3、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

4、东湖区:豫章路

5、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

二OO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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