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9-08
【公布日期】2009-09-08
【时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政府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8]133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09]96号)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九年九月八日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09-08
【公布日期】2009-09-08
【时效性】有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政府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8]133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09]96号)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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