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宁波市
【施行日期】2009-09-21
【公布日期】2009-09-21
【时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宁波市外地机动车辆转入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制定机关】宁波市
【施行日期】2009-09-21
【公布日期】2009-09-21
【时效性】有效
转发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宁波市外地机动车辆转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宁波市外地机动车辆转入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