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10-15
【公布日期】2009-10-15
【时效性】有效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投资连结保险债券投资账户的请示》(金盛发〔2008〕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金盛债券投资账户。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10-15
【公布日期】2009-10-15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9〕1048号)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投资连结保险债券投资账户的请示》(金盛发〔2008〕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金盛债券投资账户。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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