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施行日期】2009-10-20
  【公布日期】2009-10-20
  【时效性】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9〕166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近日下发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规〔2009〕474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