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施行日期】2009-10-16
  【公布日期】2009-10-16
  【时效性】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9〕329 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09〕1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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