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10-26
【公布日期】2009-10-26
【时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洛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制定机关】洛阳市政府
【施行日期】2009-10-26
【公布日期】2009-10-26
【时效性】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商务局等部门洛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洛政〔2009〕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洛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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